這篇叫做,寫在最前面。為什麼要寫在最前面呢?(這是個好問題,因為我也不知道)大概幾年前,一直到前幾年,都還是有著寫網誌的習慣,生活中的吃喝玩樂,大事小事都寫在無名小站,在無名消失前,可是挾有七十幾萬人次的點閱(當然跟現在八萬部落客他們一天就破萬有很大大的差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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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an 07 Wed 2015 16:34
【雜記】2015 第一篇寫在前面的話!!!
- May 28 Tue 2013 17:13
[特刊] 關於吉他社和夢想我只說得出這些廢話
世界末日來臨.落下雨和眼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