亮亮的太陽 拉長了身影
時間 一天一天 拉長了想念
用吉他拼湊出來的旋律 拉長了青春

身為一個groupie
早就習慣了崇拜跟奮不顧身
接近瘋狂的愛慕之下
其實幾乎快要分不清
那輕飄飄的感覺到底是什麼

the fen fens-龐克女孩的執著愛情旅程

這首歌這樣唱的

生命的河流向前行 旅程的風景就該有你
快樂的片刻就在那相框裡 喔喔
歡愉的花朵正豔麗 凋零的落寞哪記得起
因為我迷戀春天的美麗

幸福的定義我搞不清 巨大的海洋我只取一瓢飲

還記得第一次看紛紛
是為了趙之璧的啊(當然也是想賭一賭的)
從廢五金到快樂是自找的
恩 說不上為什麼
應該是喜歡那種歌聲中的力量

現在常常會有自己是吉他手的驕傲(其實很弱)
自以為對於音樂跟現場的表演
都有獨到的見解
覺得阿
那個那個地方不平衡啊
什麼什麼頻率太高啊
用一種好像冷眼旁觀的姿態哈

但是每每 只要一到了表演的舞台下
潛伏在心裡那個groupie的天性
根本是擋都擋不住啊

記得有一個好朋友跟我討論過
做吉他手和台下的粉絲在身份跟定位上的不同(之類吧)
當然 我不會忘記 恩
我就是想要成為自己喜歡的人那樣子的人(是啊我喜歡阿信!!!)
於是
在摸索中 我想要做一點點跟他們一樣的事
然後
突然間 有那麼一點樣子了
才赫然發現
原來自己迷戀崇拜的不只是那個偶像
而是那種精神跟態度(講的好像很厲害)

總之就是說
恩自己組了樂團接了表演
成為了有時候很瘪腳的害羞吉他手
卻也是喜歡像追星族一樣
站在台下 盡情的搖擺(之類的)




歐今天其實是要寫一篇有關喜歡這件事的抒情文啊
因為我正在奮不顧身的迷戀著其實我很陌生的人
然後呢就想到了最近愛鋒裡持續播放幾百次的這首歌

從上一個冬天跟蹤到下一個春天都要來了
突然間
好像明白了什麼
我不要打破砂鍋
我不要破釜沉舟
雖然奮不顧身很酷 但萬一亡羊補牢補不回來怎麼辦

世界末日倒數兩年
希望我愛的家人都可以過的很爽
然後
我可以變成
認真工作的上班族+放很鬆的吉他手+開心打鼓的左手高手

最後~ 很開心的 呵呵呵呵 我要踩嗨嘿(L)(L)(L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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